乡镇群众路线实施方案(11)

时间: 09-25 作者:张泰恒 栏目:方案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突出实践特色,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重解决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套取国家惠农资金和各种政策性补贴;野蛮拆迁,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新一轮“三万”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加强和改进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认真抓好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基本原则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以下六项原则: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结合实际开展好学习提高和主题实践活动,使全镇党员干部树立积极健康心态,培育为民务实的好作风,汇聚风清气正的正能量。二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从镇党委班子成员到普通党员干部,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真查真摆,改进作风,规范行为。三是坚持注重实效。设立电子信箱、群众意见箱等,搭建起群众参与的平台,实现开门搞活动,以广大群众的评判检验实效。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在坚持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针对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等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防止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简单套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坚持把镇党政班子成员和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一把手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示范和表率。六是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发展的关系,一手抓教育实践活动,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方法步骤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镇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和各基层组织开展。具体参加对象是: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镇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党员等基层组织,重点对象是镇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各镇直部门一把手。

活动时间从2014年2月开始,到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教育实践活动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精心组织学习。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召开本单位的动员会议。在学习内容上,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县委领导同志一系列讲话精神。开展大兴学习之风活动,从镇级领导到普通党员干部,确立周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日,以编发精品文章、每周讲坛、征文和演讲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深度,使各级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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