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7)
时间: 09-24
作者:吴杨博文
栏目:方案
二、检查重点
(一)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
4.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直接作业环节审批及监控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6.钻井、作业过程防井喷、防硫化氢措施落实情况。钻井工程、地质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装备、设施是否配套,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应急手段是否完备。
7.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8.应急预案的建立、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情况。
(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2.石油安全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石油生产企业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着重检查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等。
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4.所辖区域石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5.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和管理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情况。
7.对石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5日前)。各石油生产企业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全面检查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检查整治面要达到100%。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督促检查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逐个督查,同时积极准备迎接好省安委会对我市的督查。对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石油生产企业要认真总结石油生产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包括辖区内石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单位和石油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狠抓综合治理。要对石油生产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梳理分类,抓紧治理。对隐患突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加强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的程序办法,建立企业与周边农村、工厂、居民点等的联防联动机制,遇有险情,要能够立即转移、疏散。
(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石油生产企业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加大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确保企业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