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
时间: 09-24
作者:霍欣源
栏目:方案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方案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汲取今年城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推动我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工业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筑和谐消防环境。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
1、工业厂房
2、公众聚集场所;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工业厂房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2、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3、厂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疏散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5、生产车间与仓库是否分隔到位,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仓库使用的现象。
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已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是否配置到位;
3、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宿舍;
5、场所内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许可证;
2、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工作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居)、镇直镇办有关单位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3月2日至3月3日 )。各村(居)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当地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