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
时间: 09-22
作者:尚依静
栏目:方案
(二)军屯镇4a级乡村旅游景区。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新繁镇锦绣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四)斑竹园镇花香果居。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五)马家镇八大农庄。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六)新民镇万亩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七)清流镇清渔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八)新都镇粮安天下丰收新都。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区司法局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为成员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科室要明确该项工作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职能,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
(二)加强城乡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建设法律人才保障。优化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形成适应我区社会管理、建设及创新的一流法律服务人才。壮大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探索与“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一村一大”制度的有机衔接,鼓励退休公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群工作者、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建设法律志愿者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保障激励机制,保护和调动好法律服务队伍的积极性。开发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完善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专业培训等机制,进一步充实城乡社会建设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健全、完善、强化法律综合服务体服务能力。
(三)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社会建设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制度,力争提高公共财政资金对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律师服务的投入量和使用效益;放开一切可以放开的法律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向法律援助中心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捐款捐物,发展公益和慈善性法律服务事业。
方案二: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为统揽,聚焦重点项目,全力展开攻坚,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打一场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战,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攻坚行动采取县领导分包、相关镇和县直部门协调推进、项目业主单位具体实施的形式,对29个项目进行重点推进。到今年底,争取18个重点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或完工投产,5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具备落地条件,6个重点前期(谋划)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攻坚内容
这次攻坚行动重点推进的29个项目,不仅投资规模大,而且关系到我县未来发展,对全县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围绕加快推进这些重点项目的实施,“攻坚行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是前期攻坚。前期攻坚是行动的重点。围绕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要突出抓好在谈项目和达成投资意向项目的推进工作。利用我县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为重点,谋划一批强县、立县的大项目,加强项目信息沟通对接,建立和完善充实项目库。对在谈项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评估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提高项目档次和质量;加大协调和盯办力度,积极配合投资方做好项目前期调研、选址等基础性工作,为项目及早达成投资意向创造条件。对达成投资意向的项目,要围绕项目备案(核准)、规划、环评、用地等前期工作,加大跑办力度,加强协调督导,尽快完善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促进重点前期(谋划)项目尽快具备落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