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5)
时间: 09-19
作者:田敏
栏目:方案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一查从事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证照情况和日常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剧毒化学品准购及准运制度的执行、事故隐患整治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落实情况;三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四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采用定点生产企业产品的购销使用、职工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要以集中开展“四专一防”整顿活动为重点,严格经营许可,严禁越量配送,坚决打击非法产品流入和无证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和使用安全。城市燃气由住建局、规划局负责。
5、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大队、经贸局、文广局、教体局、卫生局以及其他行业部门和各镇政府负责。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查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或单位的电器线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三查公共消防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四查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整改情况、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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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一查《民爆物品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查民爆物品购买、使用“四级”审批和定点、定量供应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三查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的情况;四查各使用企业储存库的标准化建设及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五查民爆服务队人员、职责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公益性建设项目中民爆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停产企业民爆物品管理情况。
7、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县住建局、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部门负责。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三查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四查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五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查处情况;六查建筑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七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等证件是否规范有效。农村建房安全由各镇政府负责,县住建局要加强指导。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规范农村建筑市场。
8、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由县教体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和各镇政府负责。要以校舍和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加强学校及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做好暑期学生下河游泳的安全教育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打击严重危害学生成长及人身安全的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内部的排查整治活动。各行业部门要安排一名科级领导带队,配合部门要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参加检查组。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总,根据辖区实际制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具体措施,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检查组,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同时要积极配合各行业、各部门的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死面,隐患整治彻底,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