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4)

时间: 09-19 作者:肖敏嘉 栏目:方案

8.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9.当在砖或彻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10.栏杆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外力。

11.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档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小于10cm。

12.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2) 洞口隐患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枝,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棚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置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4.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予以覆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6.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等处,可用竹木等作盖板覆盖洞口,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7.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8.边长在150cm以上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9.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项措施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10.墙面等处的竖问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小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11.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

1.2m高的临时栏杆。

12.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口、洞口,均应予覆盖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3) 攀登作业隐患

1.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它登高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说明书内作出规定。

2.攀登的工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应符合要求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规定标准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为75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缺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4.折梯使用时上度夹角以35-45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角钢,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以5m为宜,超过2m时,需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6.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问梯子,不得手持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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