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3)

时间: 09-19 作者:肖敏嘉 栏目:方案

4、四口的防护要求: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25cm 但大于2.5cm 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动。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 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应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 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拆卸要求:在被保护区域的作业停止后,方可拆除安全网或防护栏杆、盖板。拆除前必须经质安员批准,并必须在质安员的严密监督下进行。拆除时应自上而下,同时要根据现场条件采取其他防坠落物击措施。

四、“三宝四口”防护定期检查制度

1、各班组长必须在开工前检查本班组工作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的佩戴情况,发现有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严禁进入工地施工。

2、施工员、质安员每天必须在开工时巡视至少一次,检查工人安全帽、安全带的佩戴情况及安全网、临边防护的安装搭设情况。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工人必须立即禁止其施工并作出处罚。发现安全网、防护栏杆未按规定搭设或被违章破坏、拆卸的,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

3、项目部应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有关“三宝四口”防护的专项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违章现象要定时间、定人进行整改,整改后经质安员复查合格才能继续施工。


方案三: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作业。国家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常会发生操作者从高处坠落以及物体打击伤人事故。这类事故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下造成的。从高处坠落极其危险,造成坠落伤亡事故的环境和原因却是多种的。具体分析其成因,诱发事故发生的危险隐患基本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几大类:临边作业隐患、洞口作业隐患、攀登作业隐患、交叉作业隐患、操作平台隐患、人体生理隐患、动火隐患。

1) 临边作业隐患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公分时,这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处于这类临边状态下的场合施工,如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都属于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桩。

7.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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