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实施方案(4)

时间: 09-12 作者:王孜宇 栏目:方案

(二)贯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情况。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将本部门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了收支两条线;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合规,有无代编预算、随意追加预算情况;是否落实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项目经费和基本经费是否被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三)贯彻落实财务制度情况。2005年清理津补贴后,有无新增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有无提高原有津贴补贴、奖金或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财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经费支出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手续是否完备,记账是否及时,结构是否合理;编制和汇总决算报表有无随意调整科目、虚列支出、随意结转、瞒报漏报现象;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有效清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个人借款和无预算关系单位借款等问题;账户开设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是否正确履行资产管理职责;资产价值和实物核算是否真实完整;资产的增加、减少是否严格履行手续并及时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车辆购置是否超编制、超标准;固定资产的管理档案是否健全,账实是否相符,有无资产流失现象。

(五)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情况。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立项审批、开工审计是否合规;实际建设规模、投资额与审批情况是否相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合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工程价款支付是否按合同协议执行;竣工项目是否及时办理决算、进行审计并结转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备。

(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采购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应公开未公开招标问题;是否按规定权限采购;采购合同的管理、执行是否规范,项目验收是否严格,付款手续是否健全。

(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税务总局有关财经纪律、财务规定的情况。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重大财务事项是否按规定由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是否进行了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是否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制度规定。

(八)以前年度审计意见或决定执行情况。对下达的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是否存在应执行未执行、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再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

为更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财务规范管理、完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市局建立内部审计与执法检查、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整个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的各项重大事宜协调和落实。市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局要大力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在人员调配、审计成果利用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为开展内部审计创造有利条件。

(二)确保质量

市局要组织好审前培训,认真编制审计方案,规范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基础资料,加强审计底稿复核,确保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完整、手续完备、客观公正。同时,要创新审计方法,增强审计的科学性、实效性,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注重实效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定性准确的基础上,市局及时下达财务审计意见,要求被审单位限期整改、执行,并将整改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对整改落实情况将进行专门检查和后续审计,避免出现查而不改、查而不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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