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方案(2)
时间: 09-11
作者:彭双红
栏目:方案
2、职能部门支持政策
用地问题。按照《畜牧法》的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农户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用电问题。执行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电业局关于养殖业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的有关规定规定。
用水问题。养殖业免收水资源费。
环保问题。环保部门要依法稳妥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把收取的养殖业排污费专项用于养殖业污染治理,选择重点养殖场分期、分批建设环保设施。
沼气项目配套问题。沼气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
交通运输问题。落实解活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全区所有干线公路收费站开设统一的“绿色通道”通行道口,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同时“村村通”等新农村项目资金向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道路建设倾斜。
建设问题。对新建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免收有关行政规费和服务费。
工商部门免收管理费。
(三)完善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
1、区畜牧局是养殖小区的服务主体,产前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小区可行性论证、场地考察、场舍建设模式设计、规章制度的制订及优种引进等项工作;产中要承担技术指导、疫病防治、技术咨询、饲料配制等项服务工作;产后要协助业主搞好产品销售、信息传递等服务。同时,标准化养殖小区要建立养殖协会或经济合作组织,为养殖户搞好服务。
2、加强畜禽防疫和卫生管理工作。各防、检疫站要建立养殖小区防、检档案,依法加强对养殖小区的防疫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防止小区内疫病传播、交叉感染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4月份,召开全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动员会,对20xx年全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任务进行安排动员。
(二)20xx年9月份,对各乡镇养殖小区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调查进度,通报进展情况。
(三)20xx年12月份,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任务、标准对各乡镇进行检查评比,排出位次。区委、区政府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先进的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全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方案二: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我县畜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县生猪出栏26.12万头,比上年增长5.2%;牛出栏1785头,比上年增长5.1%;羊出栏2863只,比上年增长6.5%;家禽出笼386.27万只,比上年增长11.3%;畜牧业产值3.76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畜禽养殖小区出笼肉鸭216万只,占家禽出笼总数的55.9%,出栏生猪4.13万头,占生猪出栏总数的15.8%。
鸡鸣金韵辞岁去,犬吠新曲迎新来。20xx年已经过去,成为历史,我们不能掉入沾沾自喜的陷阱里,要昂首挺胸,去开创未来。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搞好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对实现“十一五”规划至关重要,为此,特制订20xx年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规划如下。
一、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鼓励乡村建立畜禽养殖小区”为指针,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建设为契机,以科技为依托,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推广标准化生产,走产、加、销一条龙发展之路,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现代化的畜牧业发展格局,促进农业大县向经济强县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