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正风肃纪实施方案(5)
时间: 09-01
作者:陶晓燕
栏目:方案
(四)建立长效机制。既要立足当前,集中解决和纠正专项整治所涉及的各种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预防、监督制度和机制。要着重建立健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和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完善各种执法规范等,力争通过制度和机制规范和约束民警执法行为,遏制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同时,要结合日常教育培训,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纪律条令,提高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促进我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方案三:某某局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某某县“正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某某作发[20xx]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正风”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立足于把风气搞正,把工作做实,确保达到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优良的工作作风,促进有效运作,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目的。
二、目标要求
以开展专项治理为载体,以优化环境、服务大局为着力点,切实解决效率不高、风气不正、办事不俭等突出问题,着力抓好学、建、树三个环节的工作,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坚持“十二个严禁”和“三个结合”的工作要求,以此匡正党风、政风、行风、民风,在某某局领导干部中努力形成坚持学习、一心为民、务实重干、勤政廉洁、和谐民主的良好风气,为物价事业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效益、效果,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工作落实、工作创新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上。
二、实施步骤
这次活动从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
2、学习时间: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每周二、五下午集中进行学习,每次不少于2小时,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
3、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以及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活动期间,组织专题辅导7次,由班子成员各讲授一个专题。组织1次学习心得汇报会,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推荐一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二)查摆问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1日)
主要内容是:县某某局所属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十二个严禁”和“三个结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要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每位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实现中方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认真查摆在思想观念上是否存在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是否存在把握大局、统筹协调、科学运作、突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