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活动计划(5)

时间: 08-07 作者:齐笑斐 栏目:工作计划

2.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汇聚发展正能量。注重深入基层一线、班组、工地现场,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3.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强化执行,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非生产性用车管理办法,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业务招待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4.公司和各二级单位要针对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编制整改方案(含任务书和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公司党委整改方案8月20日提交电建集团督导组审阅,各二级单位整改方案于本单位民主生活会后5日内报公司党委。采取适当的方式向职工群众公示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在一定的范围公布整改方案和结果,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使整个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四)活动总结。(10月10日—10月25日)主要是做好活动总结提炼工作,编制公司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公司党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电建集团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韩伟同志任组长,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赵存厚同志,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袁国俊同志为副组长,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具体事务。为做好工作对接,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三个专门工作组,各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应部门选择配备。

各二级单位党委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第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及时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明确一名联络员,报公司党委备案。领导小组在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报告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各领导小组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着力解决问题做到“不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活动结束,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及时向公司党委上报总结报告。

(二)鼓励探索创新

公司党委和各二级单位党委及所属各支部严格按照本实施计划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在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的前提下,对学习内容、活动方式、评价形式等进行开拓创新,创造好经验、好典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力求把“自选动作”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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