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项目实施方案(3)
时间: 08-27
作者:姚碧凤
栏目:方案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按工程进度要求和资金使用原则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5.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公路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注重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建设方式
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注重发挥群众在农村道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依靠群众的力量推动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
四、技术标准
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云南省县乡公路弹石路面修建、养护技术质量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村村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4.0米,错车道路基宽度6.5米,位置根据地形和交通量设置,路面宽度3.0米,最大纵坡12%,完善防护工程及排水设施。
五、资金筹措及管理
(一)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资金,以市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为补充。市政府投资标准为:
水泥路面:中和营镇、碑格乡每公里11万元(不含水泥补助款);
灵泉办事处、乐白道办事处、小龙潭办事处、羊街乡、大庄乡每公里10万元(不含水泥补助款)。
弹石路面:中和营镇、碑格乡每公里16万元;
灵泉办事处、乐白道办事处、小龙潭办事处、羊街乡、大庄乡每公里15万元。
(二)水泥由市政府统供,市交通局按工程实际用量核拨。其供应方式为:
1.羊街乡和大庄乡凭市交通局《水泥提货单》到羊街水泥粉磨站提货;
2.灵泉办事处、乐白道办事处、小龙潭办事处凭市交通局《水泥提货单》到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提货;
3.中和营镇和碑格乡凭市交通局《水泥提货单》到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平远街分公司)提货。
(三)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市交通局设立专户,统一管理使用,各乡镇(处)要相应设立专户,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拉用专项资金。
(四)资金拨付方式:
1.启动资金,根据各乡镇(处)硬化里程,水泥路每公里安排2.4万元,弹石路每公里安排3万元;
2.工程进度款,各乡镇(处)施工进度完成80%的,水泥路每公里拨付工程进度款3.6万元,弹石路每公里拨付工程进度款7万元。施工进度完成98%的,水泥路每公里拨付工程进度款2万元,弹石路每公里拨付工程进度款2万元;
3.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无工程缺陷,到期拨付尾款。
六、工程管理
(一)健全和完善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制,选配业务精、作风实、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工程质量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二)推行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施工规范,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处)提出交(竣)工验收报告,由市交通局组织交(竣)工验收,交(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四)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应依据现有路线线位,尽量利用老路扩改,力避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着力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及排水设施,增强抗灾能力和通行能力。路基扩改占用土地的,由各乡镇(处)自行调剂,不予补偿。
七、工作要求
(一)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项目应坚持村民自治原则,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在大多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组织村民自愿参与修路,不准强迫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