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正风肃纪工作方案(6)

时间: 08-22 作者:陈汪洋 栏目:方案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24日--31日)

主要任务是对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中心校对所属各学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和个人,要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作为当前中心校的一项头等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集中整顿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各学校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校负责人要带头查纠揭摆,带头整改,以自身的表率作用推动整改扎实进行。要坚持敞开大门搞整顿,及时把这次整顿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和整顿结果向群众公布,把整顿的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广大群众支持整顿、参与整顿、监督整顿。要通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纪律作风整顿取得实效。

3、健全机制,强化督查。要配套建立健全纪律作风建设系列制度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中心校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动态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结果将视情况进行通报。

4、强化责任,严格追究。凡违反省、市、县正风肃纪“五个不准”规定要求,经查证落实的,有职务的一律免职,并附带党纪、政纪处分;一般人员待业反思,扣发工资,并附带党纪、政纪处分;由于管理混乱,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出现乱订资料、有偿补课、乱收费等现象的,将视情况对学校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纪律处分,直至免除职务;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方案四:部门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根据三河市委《三河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以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明确标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促进和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二、主要内容

围绕解决省委《实施意见》中提出的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八个着力”要求,重点开展以“十对照、十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十对照、十整治”内容包括:

1.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2.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重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和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3.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重点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4.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重点整治因公出国(境)、超标准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5.对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重点整治拉拉扯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6.对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有效防范和治理体育赛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操纵比赛以及运动员选招、营养品采购等问题。

7. 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违反规定配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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