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2)
时间: 07-05
作者:李昱
栏目:总结
三、自查和整改情况
1、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我乡根据通知要求重点排查和整改了消防、对辖区内的农机维修点、储油、农用器械、车辆等关键环节、部门,对存在的隐患及时作出了整改,落实保障措施。
2、我乡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了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深入检查,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整改。
3、整改情况
(1)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监管力度,对超标、私自改装部分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2)做好各类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检审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3)消防安全方面,增加和更换了部分消防设施,增加了消防安全警示牌。
总结三: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
我局把集中整治违法行为和扩大宣传教育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了由局长张群任组长,副局长周继祥任副组长,刘坤、刘传丽、王学才、李林、侯善良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侯善良同志兼任主任。县农机校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等,落实岗位,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农机监理站成立两个执法中队,分涡南、涡北两个辖区,为大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9月7日-9日,我局组织农机监理站执法宣传队,深入农村基层和公共场所,悬挂“集中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横幅标语,在县文化广场和各乡镇集布置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栏,设置咨询台,分发宣传材料9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业部第41号、42号、43号、72号令,让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了解法律条文,提高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农机驾驶员个个遵法守纪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引导广大农机手自觉地办理农机车辆登记入户手续和驾驶执照,提高农机安全运行能力。
三、规范培训程序,健全学员档案
为使农机培训工作有章可循、操作规范,我局要求县农机校严格制定农机培训工作流程,并公布上墙,使每一位参加学习的学员都能明白拖拉机驾驶培训整个过程,不准只收费不培训。通过自查,该校教学工作由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分组轮流上课,并负责对学员的结业评定工作,建立健全了学员档案,根据培训类型不同,建立总台帐和分乡镇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农机培训工作较上年有明显改善,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
四、强化监督管理,集中安全整治
9月10日-13日,农机监理站两个执法中队共18人,配备了两台执法车,自带干粮,不辞劳苦深入全县27个乡镇各乡村道路、田间场院,依法对从事农田作业及兼营运输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进行监督检查,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同时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免费为农机户技术指导、排除机械故障,深受广大农机户的好评。
五、认真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已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管[2009]52号)精神。大力宣传贯彻《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部四个部长令和两个工作规范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已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岗位执勤制度、“两节”期间值班制度。对农机办证业务的关键岗位检验岗和考试岗实行重点督查,切实做到“人、车、证三见面”、“谁签字谁负责”,杜绝违规办理业务。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9次:无牌行驶的拖拉机(2台),已责令限期办理入户手续;发现无证驾驶的(1人),已责令当事人在限期内办理驾驶执照;现酒后驾驶的(1人),已当场责令当事人暂停行驶,约束其酒醒状态,给予批评教育;发现未按期参加审验的(5台),已通知当事人在限期内办理审验手续。排查隐患4起:发现未安装防火罩的(2台),已责令当事人及时安装;发现制动系统失灵的(2台),已当场给予免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