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群众路线学习计划(4)

时间: 07-30 作者:谢婧雯 栏目:工作计划

(二)例行学习

1、镇机关干部确定每周一为例行学习时间,各村、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日常统一学习制度,开展经常性学习。

2、学习时间:3月4日—5月25日。

3、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市、旗发展思路,重温各族人民共同开发建设巴彦淖尔和开挖总干渠、疏通总排干的奋斗史,学习市审计局创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邮政所邮政员全二平、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潮格镇派出所民警宝音德力格尔等人的先进事迹,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生死牛玉儒》、《警察日记》、《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年祭》和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

(三)自学

1、镇村两级党员干部要在参加集中和例行学习之外,充分利用工作空闲时间自行安排自学。

2、学习时间:2月26日—5月25日。

3、学习内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材料汇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以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等。

五、学习要求

(一)领导带头。在各项学习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作好表率。

(二)注重实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内容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联系实际,指导工作,使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记写笔记。领导干部要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同时,带头参加讨论,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1篇、不少于2000字,其他党员干部笔记不少于1.5万字,各村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四)深入调研。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调研,做到学习调研相结合,提高学习的实效性。镇党委至少形成2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报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乡镇群众路线学习计划四:乡镇群众路线学习计划

为确保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镇党委《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学习人员

镇、村(社区)和镇直属相关单位全体党员、干部。

二、学习时间

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

三、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专题材料,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突出政治坚强,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四、学习内容

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2、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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