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4)

时间: 05-29 作者:谢军 栏目:总结
  
二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综治干部整体素质。历年来,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也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力度。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校舍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了学校门卫,购置必要的防卫器械,安装了视频探头等。8月份,我县将举行了全县综治干部培训,提高了全县学校综治干部的整体素质。11月份,召开了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和一般完小政工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综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县校园治安组经常性地对全县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查出问题,根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成员单位限时整改到位。针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了《关于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此次排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学校治安办对学校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了《莲花县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为使学校安全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的重点放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门卫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安排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学生上、放学时段是否有带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疏散交通等。
  
四是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二月份召开专题会议,将春季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月,县政法委要求各成员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开展整治活动。各成员单位会议结束后,立即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整治。如由文广局牵头的网吧、游戏厅、音像专卖店的专项整治,由城管局牵头的流动摊点专项整治,由食品药品管理局牵头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公安局和交警大队牵头的学校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和车辆专项整治。
  
五是强化校车管理。接送学生车辆是目前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突出工作,为杜绝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制定了《关于印发莲花县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了校车购置标准、审批程序、驾驶员条件等,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对现有的接送学生车辆,加强了对车辆的监管,经常性地组织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对重点对象联合交警进行重点整治。
  
三、形成合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综治工作顾名思义就是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各级部门的团结协作与密切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抓好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摆上重要位置。我县在抓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治安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全面掌握所在地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二是实行整体联动。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起“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综治办和教育局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公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及时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丑恶现象,整顿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对接着学生车辆的管理,特别是乡镇私立幼儿园的接送车辆,清查取缔报废和无证照车辆。司法部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配合,共同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安监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设施的安全检查。工商、公安、文广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关闭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室、网吧;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经营的书刊店。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在学校公示无证经营举报电话,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营网点。建设部门清理拆除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和棚点。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查验工作,确保仪器卫生安全。电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网吧。共青团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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