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工作总结

时间: 06-18 作者:孙嘉萌 栏目:总结

篇一:校园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据上级有关安排,我校把这六月再定为安全教育月。
    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教育部、省教育厅、海口市教育局日前分别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强调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每年,青少年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事故频频发生,因溺水死亡的学生人数居学生各类意外死亡人数之首。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的学生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作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和首要任务之一无是处,必须长抓不懈,落到实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各个班级、各位学生认真作好。
    首先,我们全校师生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班长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专门检查,若发现隐患,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防患于未然。
    其次,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处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要注意不要剧烈地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同时注意雷电的安全。
    第三,要注意教室和宿舍的安全。学生上课离开本班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能给小偷有可之机;还有个别学生把球带到教学楼,在教室楼的走廓上踢,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校规,又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想,若把玻璃窗踢碎,玻璃片飞入哪一位同学的眼中,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前几年我校曾经在宿舍里因充电失火后,学校已明确规定不能把充电照明灯带到宿舍,但是还有一部分同学无视校规校纪,继续带到教室或宿舍,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有这种违纪行为的同学要立即改正。
    第四,要注意交通安全。现在骑车上学的学生逐渐增多。骑车的学生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文昌与市场交叉路上的车车速都比较快,骑车一定要小心谨慎,以防发生意外。公共汽车汽车的同学上下车时、横穿马路时都要注意安全。
    第五,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上学期和本学期都发生了同学间打架的事,希望这些同学一定要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愧于市直属学校---灵中学子的称号。两个月的时间里,我省29个鲜活的生命溺水而亡,惨痛的教训对暑期即将来临的我们是一个警醒。我们应严加管理、教育青少年珍视生命,并且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措施;同时也希望政府部门则应加强服务,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提供水深提示等,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管理员;而对于家长来说,则应加强监护人责任意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还需要动员社会力量,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多长一个“心眼”,提高警惕守护身边的儿童。
    最后,希望通过安全教育月的活动,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作到警钟长鸣!
    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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