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4)

时间: 04-30 作者:邹明皓 栏目:方案

在群众推荐、评议的基础上,各县(区、特区)推荐“贵州最美家庭”候选家庭不少于6个、“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候选人各不少于5名,共不少于15名。市直机关各妇委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中至少选择1项向市组委会推荐。

推荐家庭和人物需填写被推荐人(家庭)登记表一份,附500字情况简介和13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推荐地妇联代盖章;个人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象素不能少于360×520或文件体积不得少于600kb),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家庭提供反映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风采的照片2张。“贵州最美家庭”推荐材料于3月19日报市组委会,“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推荐材料于3月26日-5月31日报市组委会。

(2)宣传报道。市组委会将在六盘水日报、六盘水电视台开设专栏;与中国凉都六盘水网、六盘水手机报相链接,对每个阶段的活动动态及各县区、部门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进行集中广泛宣传,晒家庭故事、家训、家庭图片,扩大广大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确保我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地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要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本级集中宣传。

(3)确定候选人并公示。活动组委会将审定各推荐人选和家庭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家庭)在市妇联网站上公示。

第三阶段:公众网络推介。(4月1日至4月12日“贵州最美家庭”公众网络推介;8月1日至8月30日,“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公众网络推介)

市文明办、市妇联,各县(区、特区)文明办、妇联,市直机关各妇委会要广泛发动群众投票,积极组织公众网络投票,省组委会将按照专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3:3:4权重相加的原则,最后确定“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名单。

第四阶段:宣传总结。(9月)

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先进事迹。适时邀请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在“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妇女儿童大讲堂进行宣讲。

五、组织机构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群众,要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参与热情,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率、活动的覆盖面。要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必须在“妇女之家”开展,所有“妇女之家”都必须行动起来。

2、要将“传承美德·文明家风”寻找“最美家庭”主题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主题活动要充分发动群众,扎实地把活动开展在基层,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真正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受到了教育、得到精神实惠。

3、主题活动要与“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评选、巾帼志愿者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思想发动、注重宣传过程、注重扩大影响,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各级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在机关、高校、农村、社区和女性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内容的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市妇联的班子成员将分赴四个县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进行发动宣传,开辟“主席讲堂”宣传倡导全社会构建和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各县(区、特区)妇联至少组织家庭美德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5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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