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3)

时间: 04-30 作者:邹明皓 栏目:方案

方案三: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批示,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关于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的有关要求,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立足基层、发动群众,组织开展“传承美德·文明家风”寻找“最美家庭”主题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文明办、市妇联

二、活动主题

发现、学习、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贤妻”、“孝女”;开展“妇女儿童大讲堂”家庭美德宣讲活动。

三、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争做“慈母”、“贤妻”、“孝女”,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评选活动

1.推评标准

“贵州最美家庭”标准: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事迹模范、故事感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

“贵州最美家庭之星”标准:从“贵州最美家庭”中推选产生。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事迹特别突出,故事特别感人,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家庭。

“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标准:在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充分展现“慈母”“贤妻”“孝女”精神面貌与实际行动的贵州女性。

——贵州慈母之星: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贵州贤妻之星: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贵州孝女之星: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知义明礼,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活动。(2月下旬)

成立市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组委会会议;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部署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寻找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月-8月)

(1)发动群众推荐。各县(区、特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广泛组织开展。在市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推荐人选。各级妇联及市直机关各妇委会要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社区网站开设专栏,充分发动群众踊跃自荐、相互推荐、相互评议。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妇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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