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党员发展计划(5)
时间: 04-03
作者:肖基堂
栏目:工作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大型民营企业党组织双重管理的办法》和我市《关于推行民营企业党组织双重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江苏熔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九鼎集团等20家被列为双重管理的非公企业党员发展计划单独划拨,具体分配如下:熔盛重工50名,华灿电讯4名,九鼎集团12名,英田集团6名,长寿集团3名,神马电力8名,力星钢球2名,昌昻集团5名,双钱集团15名,锻压设备1名,泰慕士4名,江中集团15名,六建集团12名,恒康海绵4名,星球石墨2名,双马化工2名,建华管桩5名,先锋科技5名,玉兔集团5名,文峰大世界4名。除熔盛重工外,双重管理的非公企业发展党员计划一并下拨到企业所在镇党委,各党(工)委不得挤占,发展党员工作仍由所在镇(区、园)党委协助指导把关。
四、相关要求
1.加强源头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青苗工程”,认真调查研究,拓宽选人视野,强化教育培养,加强跟踪管理,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保持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及时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与中心工作锻炼,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增强党性修养。要继续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指导他们积极做好推优工作,无特殊情况,共青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程序。同时,要切实采取党员提名、群众推荐、同类对象竞选等方法,多渠道地发现和推荐发展对象。
2.强化过程控制,规范发展程序。各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等环节,保证每一个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培养情况,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中,通过普通党员提名、党小组推荐、支委会预审、支部大会确定等程序产生发展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私营企业主入党要征求工商、税务、劳保、公安等部门的意见,规模以上企业主入党要征求市委“两新”工委的意见。各党(工)委要结合市下达的控制数量、结构要求、基层支部上报的计划和党员队伍实际需要,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集体审定,通过差额票决(一般为10%)的方式、以1:1.2的比例制定具体发展计划,不得突破。未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当年不得发展为党员。
3.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监督委员会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发展党员票决制和发展党员预审制,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对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降低发展党员标准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