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方案(8)
时间: 04-03
作者:候雅
栏目:方案
篇五:社区矫正工作方案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 判决、裁定、决定所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 教育改造质量,改善社会治安秩序为目的,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大对非监禁罪犯的教育、矫正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 “和谐桐城”做出积极贡献。
2 、工作原则
——依法规范原则。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定权限内、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密切协作原则。社区矫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要依法操作,全程公开,接受监督。
二、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 种罪犯:
1 、被判处管制的;
2 、被宣告缓刑的;
3 、被裁定假释的;
4 、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列为重点矫正对象。
三、工作步骤
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分三个阶段:
1 、准备阶段(20xx年10 月上旬)
成立鲟鱼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及规章制度。
2 、启动阶段(20xx年10 月中旬╠ 10 月下旬)
(1)召开社会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相关规章制度。
(2)派出所做好矫正对象移交准备工作,确保不缺一个矫正对象,不少一份档案资料。
(3)学习《桐城市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和《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参加市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
3 、实施阶段(20xx年11月上旬)
(1)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
(2)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移交动员大会。派出所负责召集辖区内矫正对象参加移交动员大会,并在会上正式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矫正对象及其档案资料(一人一档)。
(3)建立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工作档案和相关台帐,开始实施社区矫正。
四、组织机构
按 照“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组织要求,成立“镇社区娇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政法 委员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财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卫生院、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 常工作,办公地点在镇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居委会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成员由村党总支书记、调解主任、治保主任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