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志愿者活动方案(3)

时间: 04-29 作者:吴杨博文 栏目:方案

自愿成为消防志愿者的社会成员,在各团县(区)委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各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在消防志愿者申请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委托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按照统一的《中国消防志愿者培训大纲》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

(三)建队。各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结合志愿者的工作性质、所在区域、性别、年龄、服务志向、服务时间、服务需求等情况,按20人左右为一队编成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任命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明确队长、副队长和队员职责,向服务队授旗(牌),向队员发放服装等,并帮助指导服务队制定活动制度和服务计划

已经建立的“青年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等各类消防志愿者组织,由当地“江西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单位吸纳、注册,进行统一培训和管理。

全国统一的“中国消防志愿者”标识及证章、服装式样可从“中国志愿者网”和“中国消防在线”网下载。

四、抚州市消防志愿者行动发展三年规划

从2008年第三季度开始至2010年,每个县级行政区,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区普遍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一)起步阶段(第一年)

1、建立组织

2008年10月15日前,依托共青团市委成立“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服务总队” 、“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服务总队办公室”;

2008年10月25日前,各县(区)依托共青团县(区)委,成立“××县(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县(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办公室”。

2、基础建设

2008年11月下旬,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服务总队组织本辖区各县(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大队长、各县(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办公室主任进行集中培训。

3、宣传发动

2008年10月20日前,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服务总队办公室及各县(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办公室分别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招募消防志愿者相关事宜。

4、发展首批消防志愿者队伍

2008年10月下旬开始,各团县(区)委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具备基本素质的人员进行报名注册。

2008年11月上旬前,各县(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根据建队程序,结合当地实际至少组建并命名10支以上消防志愿服务队(每队20人左右),集中进行培训、考核。

2008年11月9日,全市统一举行“百支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向队员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向服务队授旗(牌)。并组织消防志愿者参加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开展“举报隐患,曝光隐患”活动。开展消防志愿者“心手相连护平安”行动。千名消防志愿者上街服务活动。

(二)发展阶段(第二年)

2009年全年,各县(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在本辖区城乡的各学校和消防重点单位及特种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组建、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组织体系并规范相关的管理、服务活动。到2009年年底,各县(区) 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1%。全年集中开展的消防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