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春季防火方案(8)
时间: 04-02
作者:王梦涛
栏目:方案
二是进学校。消防、教育部门应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合适安排消防知识课程,将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列入授课内容;消防部门要定期到学校讲授消防知识,配合中小学校做好消防知识教学,指导中小学生开展消防社会实践活动。
三是进企业。要动员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和特点,通过发放宣传单、展出宣传图片、有线广播等形式和手段,宣传安全疏散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常识,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以及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是进农村。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村委会、义务消防宣传队等,组织村民和学生,采取设立宣传站点、走访检查等形式,宣传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通过农村有线广播、闭路电视等载体,宣传火灾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气温逐步回升,火灾诱因有所增加,加上又逢民间扫墓祭祖活动较多,极易因烧香、焚纸、点烛等引发火灾事故。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当前防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迅速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真正取得成效。
(二)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抽查量化标准,针对本地区春季火灾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尤其要重点抽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同时,要督促、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对本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事故多发的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指导,齐抓共管,大力推动春季防火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联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通过召开消防联席会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督促指导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社区和农村,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分依靠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开展春季防火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在辖区单位、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等消防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中的作用。要牢固树立“家火山火一起防”的指导思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互通情况信息,在火险预报、火情动态等方面加强联系,尤其要共同加强当前扫墓祭祖中烧香点烛、烧纸等民俗活动的管理,严防发生火灾。同时,针对近年我市纵火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要配合刑侦部门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纵火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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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存在隐患、没有安全保证的单位,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停业的停业。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和执法意见,要认真研究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因工作迟缓、问题解决不力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