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9)
时间: 04-02
作者:刘子晅
栏目:方案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篇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评估范围
重大事项评估项目是指在全镇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
镇党委、政府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四、主要内容
对所有重大事项,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重大事项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重大事项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镇镇、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