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校园建设计划(2)
时间: 04-02
作者:宋正奇
栏目:工作计划
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卫生保健意识、心理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把安全与健康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纳入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学校的校报、校刊、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对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健康教育。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自救、自护的实际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四)完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学校规范化管理水平。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规章制度,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制度促规范、促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定责任书,将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科室和个人,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突发公共事件、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严禁迟报、漏报和不报。
(五)加强安全卫生设施建设,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安全卫生保障。
教室、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电、照明,微机室、防护栏、体育运动等设施、设备的性能都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和学校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有效,保证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购置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六)加强学校日常管理,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律,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
生的风险。切实加强门卫管理,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校内值班巡逻,特别是加强对易发事故区域和夜间巡逻,避免针对师生的侵害事故、事件的发生。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和纠正私拉、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火现象。学生在校学习时,安排专人巡查,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放学时学生没有离开教室前,学校要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不组织学生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将学校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都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学校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化解学校内部的矛盾纠纷,防止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的年龄段情况,制定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组织指挥
系统、应急反应、预案启动标准、工作程序、疏散路线、相关工作责任和责任人规定明确。要按照应急体系建设的要求,完善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使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学校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预案能迅速启动,师生员工能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快速安全疏散。
学校是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主体,校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亲自抓。按照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规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级、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建立起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明确,紧密配合、任务落实,形成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学校随时向镇教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汇报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情况,主动争取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