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2)

时间: 04-02 作者:张志远 栏目:方案

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并相互配合、协调发挥作用。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发挥维稳、综治、信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的整体优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不安定因素,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建立珲春市矛盾纠纷排查协作机制,并成立协作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信访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法院副院长、珲春林业局政法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通过市委、市政府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落实,我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发展,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珲春的建设中必将发挥应有的作用。


篇二: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主线,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工作程序,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律、法规解答、调处一般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调解员及“老娘舅”调解员。

三、培训内容

1、调解技巧及《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

2、基层调解工作常见矛盾纠纷化解实务。

四、培训方式

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培训需求划分区域进行培训,每个区域半天,培训地点为镇(街道)会议室,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司法所认真总结本辖区内易发矛盾纠纷的类型,根据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上报授课需求。区司法局将根据各镇(街道)的授课需求,与区法院联系安排相应的法官进行授课。


篇三: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

根据20xx年福清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着力培养人民调解员科学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使人民调解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现制定玉屏街道20xx年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工作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目标:努力使全街道调解人员能够明确新形势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任务和要求,熟悉和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普遍掌握和解答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识;能够较熟悉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能够力争形成一支依法调解能力较强的基层调解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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