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9)

时间: 04-11 作者:张玉琢 栏目:方案

(三)培训合格证申领

对按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各项考核、考试成绩合格的住院医师,可申请领取由卫生部科教司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该学科主治医师的必要条件。

八、组织领导

全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领导,职能处室为科教处,具体负责制订培训规划、管理制度和培训统考的组织工作等。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科教、人事、医政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业务科室主任,负责制定本单位培训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工作。要明确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能科室,并设有专人管理具体事务工作。

科室要建立培训考核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负责指导住院医师临床实践并考核培训情况,在第二阶段科室要为住院医师指定相对固定的导师。

九、经费保障

培训经费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日常培训费可按《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即额度不低于科学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的规定执行。培训基地可向选送培训的单位按进修生的标准收取一定的培训经费。

住院医师外送培训基地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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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医学教育是由医学院校基础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成的连续统一体。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后,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是培养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要求,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从2010年开始,在市级医疗机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中,实施“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培训制度,实现“以医院为基地”向“以学科为基地”的转变,建立资源共享、联合培养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根据试行情况,适时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全面提升临床医师队伍业务能力,努力培养一批基本理论扎实、专业知识面较广、临床实践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青年业务骨干,为全市构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一、培训目标和工作进度

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住院医师培养、准入和管理模式,探讨建立“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较全面的临床知识、临床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全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医师。

我市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在市级医疗机构中开展“以学科为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及市级住院医师学科轮转评审工作。

1、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启动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轮转学科基地的评审工作。

3、住院医师规范化轮转学科的师资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成立杭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

5、20xx年9月起全面启动市级医疗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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