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4)

时间: 04-11 作者:陈田 栏目:方案
 
三、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
 
四、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是涉及本意见评估范围的内容,均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成立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及所涉及的内容,重大事项相对应的科室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要重点分析评估群众、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心态、接受程度以及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事态的防控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评估报告编制与报送。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负责起草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项概况、先期预测、民意调查、分析评估、程序依据、稳定风险、意见结论、目前状况等,同时做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四)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维稳措施。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责任追究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篇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府、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控防社会矛盾,保障各重大事项平稳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观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会诊工作法”为总抓手,坚持主动维稳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是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的原则;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三、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以及各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建立评估人才库(主要包括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的人员)。
 
2、立项、会诊评估。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立项及实施,并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层层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风险评估由主办或主管部门立项和组织评估。评估方法有责任主体单位组织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等各方面入手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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