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病防治方案(7)

时间: 04-01 作者:田辉 栏目:方案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公司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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