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综合整治方案(9)

时间: 03-06 作者:黄天行 栏目:方案
  
为保证整治效果,采取条块结合方式进行协调和督办。行业督办:市城管局牵头督办违法建设、广告杂乱、沿街为市、垃圾围城治理(责任人:孙火焰、黄开胜、彭静);市公安局牵头督办道路拥堵治理(责任人:曹东华);市住建委牵头督办绿化缺失治理(责任人:杜昌奕);市房产局牵头督办立面破旧治理和亮化工作(责任人:汪祖明)。区域督办:市“四城”创建办督办凤凰街办、古楼街办、西山街办(责任人:陈远程、周治保、丁洪),市卫生城创建办督办鄂城区(责任人:汪卫华),市园林城创建办督办鄂州开发区(责任人:杜昌奕),市文明城创建办督办华容区、葛店开发区(责任人:廖琼文),市环保城创建办督办梁子湖区(责任人:余军)。
  
整治工作的检查采取常规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规检查由市城管局成立专班进行,集中检查由整治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市城管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文明办等部门进行。
  
此次整治工作宣传方面的策划、部署由市“四城”创建办牵头,陈远程同志具体负责。
  
各区、开发区、街办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行政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为期半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迎检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第二阶段为长效管理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迎检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1、宣传动员(7月21日至7月24日)

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各区、开发区、街办和有关单位对其辖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单位庭院等全域范围进行自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使市民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
  
2、全面整治(7月25日至8月20日)
  
各责任单位全面启动7项整治任务,将每项任务采取包点的方式,按照要求逐一整治到位;各督办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办,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整治任务。
  
3、检查验收(8月21日至8月31日)
  
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各区、开发区、街办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评比,并排名公示。
  
(二)长效管理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完成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落实好专人、专班转入常态化管理;各业主单位切实落实“门前四包,庭院达标”制度。通过制定城市管理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安保障、物业化管理体系,继续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提高管理效果,使管理工作上台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区、开发区、街办为本辖区整治任务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近段时间的头等工作要务来抓。要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方案,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落实工作任务,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区、开发区、街办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整治工作的意义,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公众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流舆论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造势,形成家喻户晓、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此次整治活动的始终,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全面整改。各区、开发区、街办要做到经费保障、人员保障、执法保障,对整治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如,立面翻新、市容疏导场所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坚决服从工作专班的督办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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