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综合整治方案(10)

时间: 03-06 作者:黄天行 栏目:方案
  
(四)创新试点,长效管理。各区、开发区、街办要在本辖区内分别选择一个社区启动城市网格化管理试点,通过划分单元网格,确定网格督导员、网格长、综管员、协管员,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规范网格运行流程和网格管理制度,高效率处理网格事件,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要积极探索“大城管”在我市的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


篇五: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迅速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经支队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现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xx]94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荆办明电[20xx]20号通知精神,按照《城市容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畅通、靓丽、文明、和谐”为目标,做好为民服务文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提高整治效率,特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整治时间为20xx年6月23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6月23日—7月7日)

通过发放各类通知书和宣传车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沿街经营户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告知教育,督促自行整改,提高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城管氛围。

2、整治实施阶段(7月8日—10月15日)

大队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协调,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整治时间为7:30—21:30。

本次整治分八个组,人员组成安排如下:

第一组为机动大队整治组,负责对中天街、工商街、府前街区域的整治。

第二组为龙泉大队整治组,负责龙泉大队区域的整治。

第三组为泉口大队整治组,负责泉口大队区域的整治。

第四组为白庙大队整治组,负责白庙大队区域的整治。

第五组为开发区大队整治组,负责开发区大队区域的整治。

第六组为机动小组,负责空挡时段监管以及协助配合其他各组整治工作。

第七组为规划查处组,负责对主要区域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控制新建违法苗头,查处已建违法建设。

第八组为整治督察组,负责整治期间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

集中整治后,各大队要按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巡查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正确处理整治与疏导的关系,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内容

1、“门前三包”管理。督促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自觉履行 “门前三包”职责,宣传有关“门前三包”法规,查处和纠正临街商户在室外乱吊、乱挂、乱丢和早点、夜点倚门设摊、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

2、流动摊点管理。加强对流动摊点的集中整治,规范管理,从严查处乱占道、乱摆摊等违法行为,对自产自销摊贩的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引导为主,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对流动摊点密集地段采取队员定时、定人、定岗、定路、定责“五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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