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7)

时间: 03-06 作者:叶金荣 栏目:方案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7月16日至9月底)

1、突出整治重点。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危化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化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初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大力整治“三违”现象,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和“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三项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一并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行业)工作实际,制订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关闭,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暴光。


篇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上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监管,切实消除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农机总站、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市农机[20xx]4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莆秀政办[20xx]123号)文件精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近期区政府召开的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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