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实施方案(5)
时间: 03-05
作者:章欣媁
栏目:方案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针对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推行“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教案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专门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坚决避免“阳光工程”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三: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我省20xx年将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党代会胜利召开作贡献。
一、美德阳光建设工程
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是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年来,围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被纳入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形成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学生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教师和家长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导,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在各地普遍开展美德少年评选的基础上,在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机制渐成规模的基础上,在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将整合优势,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步。
二、美德阳光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的评价标准
(一)美德阳光学生的评价标准:
1、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诚实自信,热爱集体。
2、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3、乐于助人,肯于帮助弱势群体,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小时。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学习、生活有目标、有动力,至少承担一项为同学服务的工作。
5、善于思考,主动创新,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亲子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同学关系友善,能得到90%以上同学认可。
7、能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发挥宣传带动作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爱护生命,具有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不少于3项。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爱好一项或多项体育运动。
9、能够快乐有效学习,无课外补习负担。热爱读书,每学期读一本好书。
10、心态阳光,充满活力,能熟练掌握自我心态的调整方法。
(二)美德阳光教师的评价标准: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阅读2本以上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有不少于5千字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