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行动方案(9)

时间: 03-28 作者:严孝鑫 栏目:方案

(三)强化检查考核。公安、综治、教育部门及镇“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要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检查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处罚措施,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地领导及校长、园长责任;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对因村(社区)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恶性案件事故的,镇里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此次“护校安园”行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努力固化成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六)及时报送情况。20xx年5月25日前,各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确定联络员名单,认真制定“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并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同时将情况上报至镇 “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4月起,由莘口派出所收集辖区相关学校工作情况在每月1日、15日分别报送“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月28日另报送月工作小结。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所有报表、总结统一报送至三元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李青川(13859160597)、林志鹏(13459874500)。


篇五:护校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江市第一小学决定从20xx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学校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两提升、两推进”,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学校要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求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要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校会、班会、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要定期邀请辖区民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要加强与社会、家庭、监护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网络;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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