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2)

时间: 03-26 作者:郭静 栏目:工作计划

三、学习形式与要求

(一)学习时间

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4学时;党委、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不少于40学时。

(二)学习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学以致用相结合、向书本学习与向社会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学中干、干中学,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学习会、交流会、专题讲座、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观看影像资料与学习考察等形式进行。

(三)学习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科学制定本单位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实施。明确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讲党课,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做到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2、完善学习机制。局党委、各支部要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党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学习任务等为主要内容,适时开展各方面知识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和教育活动等,拓宽党员干部受教育渠道,促进学习教育经常化。

3、注重联系实际。局党委、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与着眼当前工作,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发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作用。

4、加强督促检查。局党委、各支部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活动的指导检查,保证学习贯彻活动严格按照区委的要求开展。认真做好相关的督查工作,及时向区委报送有关学习贯彻情况。


2014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总体要求,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创新工作方式,为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成为“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稳定和谐”的群众满意机关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学习,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科技和业务等方面知识。主要包括:

1、政治理论部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省、市、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实施意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神等。

2、政策法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普法教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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