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就业培训计划(2)
时间: 03-25
作者:苏志波
栏目:工作计划
(三)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切实提高农牧民的技术技能。
近年来,我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方面都做了很大的工作,并且也收到了很大的效果。但是由于大部分农牧民由于从业素质较低,技能单一,因此,只能操作一些体力类和一些简易的工种,而且都属于短期性的转移就业,在经济收入方面虽有所增加,但却不能彻底的改变这种就业现状。
1、积极申请“阳光工程”培训项目,针对全县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0—30天。培训专业以畜禽繁殖、沼气工、村镇建筑业、民族刺绣等行业为重点。引导性培训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为重点。
2、针对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劳务输出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以输入地和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灵活设置,重点突出市场急需、短平快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均在160个课时以上,培训课程按照6比4的课时分配重点加强实际操作训练,从而提高农牧民技能水平。
2014年就业培训计划二: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徐政发[20xx]43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技能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6]10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强化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劳动者尽快地实现就业再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十一五”期间徐州市实施城镇技能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劳动者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城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劳动者尽快地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xx-20xx年,对我市27.5万城镇劳动者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90%,培训后就业再就业率达60%。为确保任务完成,我市将分年度下达专项培训目标任务。
(一)重点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年内组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5万(每年5万),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达60%以上。
(二)5年内组织培训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及城镇其他人员2.5万。其中2006年培训0.5万人;2007至2010年4年内培训2万。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全面掌握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本地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认真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正确指导本地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要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有针对性的设置技能培训专业,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技能培训,开发选定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技能培训项目。要建立培训与用人单位的信息联络平台,加强培训机构与企业、行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注重培育“1+2”、“1+3”等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能人才。要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和要求,采取日夜班、长短班、集中办班与分散办班、联合办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