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工作方案(11)

时间: 03-24 作者:文纳川 栏目:方案
  
(一) 房管部门是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1、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2、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调处物业管理重大纠纷案件。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所辖区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维修资金、检查考评物业服务质量、交接监管物业管理项目,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新建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2、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负责将住宅区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之一,融入社区综合管理;
  
4、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尚未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城建部门委托经核准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场地需要维修养护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自筹。
  
(三)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协调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协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街道办明确分管领导,根据辖区规模和工作量配备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并指定村委会代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待街道和社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全面落实此项工作。
  
(四)公安、经发、财政、规划、城建、社管、执法、工商、环保、技术监督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以下工作:
  
1、公安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支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2、经发局负责我区物业服务费收费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
  
3、财政局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必要的财政资金的配套落实;
  
4、规划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外立面、搭建、开挖地坪的审批、监管;
  
5、城建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市政、绿化等建设期的监管;
  
6、社管局负责参与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7、执法局负责行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综合执法职能;
  
8、工商局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广告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对利用住宅或车库作经营(办公)场所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9、环保局负责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除交通、社会噪声源等其他已经环保审批的三产等企业噪声、油烟、废气等超标行为;
  
10、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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