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考核方案(7)

时间: 03-21 作者:刘亮 栏目:方案

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 7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篇五: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实施任务

1 20xx年6月4日(周五)下午 布置考核工作

2 20xx年6月11日(周一)~6月12日(周二) 考核对象将材料上交教师发展处

3 20xx年6月13日 审核材料

4 20xx年6月14日(周四) 召开骨干教师考核小组会议

5 20xx年6月18日(周一) 公示骨干教师考核结果

6 20xx年6月21日(周四) 提出复议申请

7 20xx年6月25日(周一) 考核成绩复议,最终成绩公示

二、考核对象

上南东校第二期学科骨干教师10位和骨干班主任4位,共14名老师。

三、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考核材料封面(附件一),请务必填写聘书编号。

2、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登记表(附件二);

3、教学展示;以教学展示标签页(附件三)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相关材料,包括展示课教学评价表复印件、教案、教学反思

4、校本课程:以(附件四)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本课程的申请表、计划、进度,校本教材等。

5、带教相关成果。第一学年考核主要提交带教协议和带教对象的成果。

以带教情况标签页(附件七)为首页,后附带教协议或成果,如教学展示、论文、课题研究、获奖等。

6、课题研究和论文

(1)课题研究和论文必须以课题研究和论文考核标签页(附件六)为首页,后附相关课题研究、论文(著)相关材料:20xx年7月1日以后主持或参加的区级及以上课题,20xx年7月1日以后在署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课题研究,未结题的,附已审定的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复印件、课题进展情况及已取得阶段成果;已结题的,附结题报告或成果。

(3)论文,附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时间、目录和文章复印件;

7、附加分项目

为了鼓励校级骨干教师在教研组和年级组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他们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凡是校级骨干教师在校内、教研组和年级组内主持策划主题活动、开设讲座或校内外经验交流的都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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