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考核方案(3)

时间: 03-21 作者:林莹芳 栏目:方案

15、图书、油印、宿管员等绩效工资按减去干部津贴等以后校平均津贴的80%发放。

16、校长兼中层、中层兼班主任等兼职者,均以其所任职务最高津贴核准。

(二)内退及病事假人员考核

1、内退人员按考核合格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标准发放。落聘人员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休人员凭县区以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发票、病历(三者缺一不可),确认后按内退人员核算办法核算。长期病事假者,停发相应时间的绩效工资。产假取校平均分值核算。精神类、传染类疾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级权重的确定

1、教学人员的职级权重确定为:(略)

注:由原教师系列人员转为教辅、工勤人员的,其职级权重依照公益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其职级权重下调一档。

2、班级生数权重确定为:(略)

注:(1)、对于流生控制,本年考核采用过渡方式,及各年级以本年级的学期流生平均个数为基准,超平均个数的考试成绩计0分;低于年级流生平均个数的班级,则采用四舍五入法,低于年级流生平均个数几个人就从班级学生考评分最差学生中顺次减去相应差值的人员,(不计成绩)。

(2)、本次考核中的上半年以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人数为基准核定权重,本学期考核以新学期开学报到人数为基准,每少一学生,降低相应人数基准0.02个权重。(此条和第一条合并计算)

(3)、20xx年始,如再出现流生一律以0分核算。

(4)、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九年级科目和七八年级科目权重一律为“1”,不得随意抬高考试科目和九年级科目的权重。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及时予以纠正后,根据情节和影响程度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基本合格者取其假定考核合格绩效的50%,不合格者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核实的;

7、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个学期内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

8、其它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七、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先对每位教职工绩效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得分乘以工作量乘以生数权重,再加职业态度加职业能力加履行职责得分,得出分数后再乘以职级权重乘以教师实际工作月数,再将每位教师的考核最终得分相加,得出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用于该项目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备课组长等人员津贴、加班费等后,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出月平均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即,计算公式为:【(全校用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备课组长等人员津贴、加班费等)÷全校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总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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