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绩效考核方案(9)
时间: 03-21
作者:王梦迪
栏目:方案
4、因管理不力出现失密、失窃等事件,或因值班人员缺勤、失职而造成损失,每出现一次扣10分。
5、年度内承办的建议、提案被评为不满意的,每件扣5分,来信、来访被评为不满意的每例扣1分。
6、在全局组织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考试活动中,每有一名工作人员考试不及格,每人次扣2分。
7、除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原因外,未完成局下达预算外经济指标的,每减2%扣2分。
8、完不成信息上报的扣2分,不参加先进科室评比。
9、未完成区局布置的年度目标以外的临时性、突发性等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由科室(单位)自评、组织考评、综合测评和领导小组评定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为:
1、科室(单位)自评。各科室(单位)根据考核办法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照,形成专题总结汇报材料,填报考核表和自评分。
2、组织考评。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季进行检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档案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由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评分。
3、进行测评。年终由考核小组设计专门测评表,召开相应的会议进行公开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按加权平均办法计算出测评分。
4、领导小组评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评、考核和测评结果进行专题研究,并对各项考核内容和结果进行核准,初步确定综合分,提交党政联席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三条 按照考核分由高到低确定局先进集体初步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先进集体标准:(1)整体形象好。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秉公守法、勤政廉政,整体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群众威信高,无违法违纪行为;(2)服务工作好。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实际,文明办公,文明执法,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无“吃、拿、卡、要”行为;(3)团结协作好。全局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工作主动配合协调,互相补充不拆台,不推诿扯皮,合力作用发挥明显;(4)工作业绩好。热爱本职、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职能作用发挥好,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先进个人标准:(1)工作认真负责,热情高,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负责工作完成突出;(2)自身要求严格,个人素质高,形象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学习,有较好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个人修养和道德素质;(4)团结同志,好学上进,积极进取,乐于助人,有群众威信,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计财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加分实行上封顶,最高加分为10分。扣分项目不保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五: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1.1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实施公司运营战略规则,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司各管理岗位和各职能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使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奖惩、异动、教育培训及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有所依据;
1.2为公司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