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5)
时间: 03-19
作者:刘晨虹
栏目:方案
2、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诊疗科目、准予登记的医疗技术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3、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名称、从业人员资质及其使用管理情况;
4、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
5、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信息、专家信息和出诊时间;
6、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7、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8、医疗服务中的便民服务措施;
9、职责范围内确定的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向患者公开的内容
1、住院服务中与患者密切相关的核心制度,包括三级查房时限要求、分级护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
2、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
3、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和标准;
4、医疗服务中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以提供一日清单、出院明细清单和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告知患者。
5、医疗服务中的下列信息应当事先告知患者,按照规定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应当及时、规范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1)患者接受的重症监护(icu)、介入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器官移植、人工关节置换、高值(千元以上)费用项目等诊部服务及其收费标准;
(2)患者接受的超声、造影、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ct)、磁共振成像(mri)等主要辅助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3)医保患者使用的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4)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规定的其他知情同意事项。
(三)向职工公开的内容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事项:医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具体措施,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人事任免,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重要项目安排,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重大庆典活动的规模、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财务预决算;
2、业务管理事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医疗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重点部门的工作流程;应急方案;药品、大宗物资、大型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药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开展,药品使用(金额、数量)前十位和用药量前十位医生的情况;财务管理经营,业务收入、经济效益;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
3、职工关注事项:人事改革方案和分配制度,人才发展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录用、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出国(境)进修、评优、奖惩;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
4、廉洁自律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工对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情况等;
5、其他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医院的下列信息不得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3、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名称、从业人员资质及其使用管理情况;
4、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
5、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信息、专家信息和出诊时间;
6、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7、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8、医疗服务中的便民服务措施;
9、职责范围内确定的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向患者公开的内容
1、住院服务中与患者密切相关的核心制度,包括三级查房时限要求、分级护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
2、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
3、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和标准;
4、医疗服务中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以提供一日清单、出院明细清单和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告知患者。
5、医疗服务中的下列信息应当事先告知患者,按照规定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应当及时、规范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1)患者接受的重症监护(icu)、介入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器官移植、人工关节置换、高值(千元以上)费用项目等诊部服务及其收费标准;
(2)患者接受的超声、造影、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ct)、磁共振成像(mri)等主要辅助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3)医保患者使用的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4)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规定的其他知情同意事项。
(三)向职工公开的内容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事项:医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具体措施,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人事任免,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重要项目安排,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重大庆典活动的规模、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财务预决算;
2、业务管理事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医疗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重点部门的工作流程;应急方案;药品、大宗物资、大型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药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开展,药品使用(金额、数量)前十位和用药量前十位医生的情况;财务管理经营,业务收入、经济效益;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
3、职工关注事项:人事改革方案和分配制度,人才发展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录用、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出国(境)进修、评优、奖惩;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
4、廉洁自律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工对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情况等;
5、其他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医院的下列信息不得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