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实施方案(14)

时间: 03-19 作者:柯晟 栏目:方案

7.比赛安排

报名时间:4月29日前将《“唱红歌 歌颂党”太原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报名表报》(见附表1)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领队会时间:5月16日下午3时在太原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举行。

比赛时间:5月22日

比赛地点: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

8.比赛要求

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按要求组织报名参赛,力争在比赛中展示一流水平,取得优异成绩。

⑵各参赛队应统一着装,充分展示全市中小学师生热爱祖国、积极进取、团结向上,欢庆建党90周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⑶各参赛队要加强青少年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努力把学校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做出更多有益的尝试。

(五)太原市第十二届师生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展

1.作品种类

⑴绘画作品

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不小于八开。

国画作品不大于六尺整张,不小于四尺三开。

***画:单幅尺寸为四开;或短篇四格,每格尺寸为十六开。

⑵书法(软笔、硬笔)纂刻作品、真草隶纂各种书体不限。

软笔作品一般不大于六尺整张,不小于四尺三开;硬笔作品以四开、八开为宜。纂刻作品印在宣纸上,一般以四尺对开或四尺三开为宜。每枚印章附文字。

⑶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不得抄袭。

2.作品要求

各类参展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装框。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

3.作品数量

⑴各城区教育局至少报送绘画作品100幅、书法(或篆刻)作品60幅、摄影作品30幅。

⑵各县(市)教育局至少报送绘画作品70幅、书法(或篆刻)作品50幅、摄影作品20幅。

⑶各直属学校至少报送绘画作品50幅、书法(或篆刻)作品30幅、摄影作品15幅。

⑷校外艺术教育机构及个人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4.报送办法

全市所有中小学生(含市直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教师均可报名参赛。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和校外艺术教育机构集体报名参赛。

5.报名地点

太原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漪汾桥东市少年科技城四层,电话:4227492 )

6.展出安排

报送时间:5月10日—5月25日

评选时间:6月10日—6月30日

展出时间:待定

展出地点:待定

九、参演(赛)节目(作品)要求

1.参演(赛)的节目(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具有鲜明的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节目的台风和服装要朴实大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较完美的统一。

2.鼓励创作新节目(作品),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有关创作人员深入校园、深入学生,潜心创作,勇于创新,精益求精,为本届展演比赛活动创作出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节目。

3.参演(赛)节目的表演者必须是同一个学校的学生或同一个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4.参加全市评选的艺术作品,在评选结束后一律不退回各报送单位。

十、奖项设置

本届活动设以下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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