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培训计划(2)
时间: 03-17
作者:刘玉雪
栏目:工作计划
3、奖惩措施
奖励:培训期结束,县卫生局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乡村医生进行奖励;
惩处:对于拒不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将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执业证书或其他处罚;没有达到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在6个月内进行补训和考核。
4、工作要求:乡村医生是我县一支重要的卫生队伍,是捍卫我县三十多万农民身心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是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技术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手段,更是提高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具体措施。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把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抓好、抓实、抓出特色。
篇二: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我镇农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管理,保证培训的质量与效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更新乡村医生的知识,提高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经注册在我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及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28名。
三、培训内容
20xx年培训内容为:小儿发热、小儿腹泻、小儿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结核、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病毒性肝炎、消化道出血、贫血、肾炎、尿路感染等常见疾病。
四、组织管理
卫生院负责制定乡村医生年度在岗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镇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并实施本辖区在岗乡村医生年度培训。
六、考试与登记
培训结束后采取理论考试,由卫生院组织考试,并将培训考试结果作为年度业务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篇三: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精神,落实医改中提出的“政府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的工作任务,切实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xx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及大纲》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余市20xx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一)掌握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有关要求,规范抗菌药物、激素的使用办法,纠正药物的不合理使用行为,培养临床合理用药习惯,同时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办发[20xx]45号)的要求,规范乡村医生的从业行为。
(二)了解和掌握重性精神病防治相关知识。
(三)提高乡村医生参加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应试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市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三、培训内容、形式及学时安排
乡村医生培训为三个项目12项内容(详见下表)。培训总学时为80学时,分为集中培训和临床培训两种形式,集中培训72学时采取理论授课或视频学习,临床培训8学时。实践技能项目由县级培训基地分批组织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进行。
注:合理用药、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按照厅农卫处印发《20xx年江西省乡村医生重点业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