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4)

时间: 03-14 作者:张维友 栏目:方案

(2)投票选举:①选举大会的程序:宣布开会;清点到会人数;奏国歌;报告提名情况;通过投票办法;宣布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并密封票箱;启封清点选票;讲解选票;验证分发选票;秘密写票;投票;集中票箱;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检验选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②选举大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八项宣布”即:到会人数;印制选票数;发出选票数;销毁选票数;票箱收回选票数;赞成(反对)票、弃权票和废票数;计票结果;当选结果。“四个有效”即:投票有效;选举有效;选票有效;当选有效。“三个核定”即:主任得票的核定方法;副主任得票的核定方法;委员得票的核定方法。经过投票选举后,不足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当主任暂缺时,由副主任主持村委会工作;当主任、副主任都暂缺时,由当选的委员协商推选1人主持村委会工作,并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另行选举,直至选出主任为止。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5日内就不足名额进行另行选举。选委会发出七号公告:张榜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选举当日或次日)。

(3)工作交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公章、财务帐目、村集体的债权债务、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等。工作交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参加。村务交接完成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自行终止。

(三)建章立制阶段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结合本村实际讨论修订好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开展村民自治,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发动村民依法修订本地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和健全村民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村务公开。

(四)验收总结和立卷归档阶段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上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验收的标准:村民选举委员会是否依法推选;选民登记是否依法进行;候选人是否依法提出;候选人是否发表治村演讲;是否设立了秘密写票处;是否公开计票;是否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各村民委员会也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对各种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卷建档。对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花名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选举结果报告》、《村民小组长基本情况统计表》、《村民代表基本情况统计表》、《村民议事会成员名单》等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五、选举经费

按照《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十三条“省、市、州和县(市、区)、乡(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经费,按财政管理体制由财政列支”的规定,我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经费由镇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我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强有力的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并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进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在村民自治中的关键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对情况复杂和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镇主要负责同志和各村挂村领导要驻村包片帮助解决问题。要认真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防止和杜绝一切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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