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3)

时间: 03-14 作者:张维友 栏目:方案

(1)候选人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镇党委的领导;②思想解放,有经济头脑,组织领导能力强,致富带富和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的本领强;③思想品质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办事;④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较高,能胜任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⑤法制观念强,3年内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侦察等行为,无故意制造事端、扰乱村庄秩序、蓄意打击报复等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超计划生育行为;⑥选举期间无贿赂或威胁选民,仿造选票,阻挠、干扰、妨碍、破坏选举或违法许愿等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被依法立案侦查暂未定论的;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劳教解除不满3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定,计划外生育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年限的;近年来侵占国家集体资产受到处理的;近年来参与打架斗殴或聚众赌博受公安机关处罚的;参与邪教组织或带头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的;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满2年的。

(2)提名确定候选人的方式: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②每一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③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④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选委会发出四号公告:张榜公布提名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前15日公布,即20xx年12月28日前)。

(3)确定正式候选人:①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超过规定差额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进行预选;②决定预选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③决定不预选或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符合规定差额数的,被提名的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选委会发出五号公告: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前5日公布,即20xx年1月7日前)。

(4)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的时间要求:①按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②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选委会发出六号公告: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20xx年1月7日前)。

(5)组织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向选民陈述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打算,回答选民的询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非法组织与选民见面、进行演讲活动。

(6)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其所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由此造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另行推选;②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调整后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及时予以公布;③若村民选举委员会需要组织村委会正式候选人竞选演讲的,其竞选演讲材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通过备案后方可进行竞选演讲。

4.正式选举(20xx年1月12日,工作时间为1天)

(1)选举前的准备:共8项准备工作(制定投票办法;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办理委托投票;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建立秘密划票间;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准备用品;布置投票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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