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14)

时间: 03-14 作者:张维友 栏目:方案

7、关于另行选举与重新选举区别问题

另行选举是指第一次投票选举中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村委会成员职数另行组织的投票选举。另行选举的选民(或者居民户的代表、居民代表),仍以第一次投票选举时登记确认的选民(或者居民户的代表、居民代表)为准。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者居民户的代表、居民代表)参加投票,候选人或另选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村委会另行选举应在选举日后的十五日内进行,超过这一时限再组织的选举,视为重新选举。

重新选举是指第一次投票选举违法造成选举无效,而组织的第二次选举。选民要进行补充登记,重新确定、公布选举日,按投票选举程序组织选举,计票方法与投票选举相同。

8、关于建立下属委员会问题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

9、关于移交问题

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立即移交村民委员会印章,并于十日内将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完毕。  

移交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人民政府监督。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移交的,乡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并组织移交。

10、关于印章使用、管理问题

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移交制度,并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或者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印章由专人保管,保管人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四、切实加强领导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修改的选举法律法规,对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有着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换届工作范围广、时间紧、程序多、任务重、情况复杂。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选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选举工作中有何经验和问题,应及时向乡指导组报告。选举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和有关统计表呈报乡党委、政府和社会事务办。


篇四: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发[20xx]31号)文件精神 (以下简称“三法一方案”),切实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法一方案”为依据,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严格依法选举,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为我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时间、方法步骤
  
我村换届选举时间从20xx年9月29日至11月末结束,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29日——10月10日)
  
1、10月8日,村党支部组织召集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镇驻村指导员参加的选举工作会议。通过以下议程:
  
①传达学习镇换届选举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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