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11)

时间: 03-14 作者:张维友 栏目:方案

5、选民登记日应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建议安排在三十日以前)确定,选民登记工作应在公告后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完成。

6、公告选民登记条件、地点和起止时间。

7、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的应及时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其回村参选。无法回村参选又未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8、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公告后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提出,选委会应在提出后的七十二个小时内依法作出调整或解释。

第七阶段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1、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确定村民代表数额和采取确定候选人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村民代表数额应等于或多于法规规定的下限人数。

2、确定各小组的村民代表和妇女村民代表名额。

3、公告选举方式、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

4、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

5、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6、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在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中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

7、公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果。

8、村民代表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公告,其本届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9、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有权要求更换村民代表,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并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始得更换。更换会议和补选方式与原选举方式相同。

第八阶段  初步候选人提名

1、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2、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成员,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公告本届村委会成员职数、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

4、候选人由选民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

5、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6、在选举日的十日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告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

7、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本人应在召开预选大会公告公布前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选委会同意后张榜公告。

第九阶段  竞选

1、竞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选委会提出,并做好治村演说准备。演说提纲交选委会审定。选委会审定时,只对其原则问题提出意见,不限定演说内容。

2、选委会设立竞选人情况介绍栏和竞选栏。介绍竞选人情况(包括年龄、文化、工作简历以及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竞选人原是村委会成员的,还要介绍任职期间是否履行职务等),张贴竞选人治村演说要点。

3、召开竞选大会。由选委会介绍竞选人情况,竞选人发表治村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

4、在选委会统一组织下,竞选人可在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上介绍自己情况。

5、竞选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作不切合实际的承诺,不搞人身攻击,不涉及他人的情况。

6、选举日停止竞选活动。

第十阶段  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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