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个人培训计划(3)
时间: 03-12
作者:龙源
栏目:工作计划
10、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12学时
(二)学员所在单位校本培训(40学时)
1、听评课24节以上 12学时
2、参加校本教研学习活动20次以上 10学时
3、校级以上公开课2节以上 6学时
4、教材单元分析 6学时
5、班主任工作 6学时
四、培训时间
20xx年8月至20xx年6月
五、工作措施
遵循教师教育的发展态势和新教师的培训需求,在以往新教师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新教师“2+1”的培训模式,即我们教师进修学校的通识培训和学科指导、学员所在单位的校本研修和新教师个人自主成长计划相结合,加强对新教师课堂执教能力的指导,强化教学基本功的考核,帮助新教师尽快熟悉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为今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具体做法如下:
1、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集中培训的组织和教学工作,确定学科理论和实践导师,对新教师进行学科理论辅导和课堂教学实践指导等工作。
2、校本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学习负责组织。学员所在学校要制订新教师培养计划,确定新教师指导师,对新教师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开展指导工作,进行传、帮、带和督促落实新教师考核登记表中所列各项内容,其中每学期指导师向新教师开课不少于6节,听评课指导不少于10节。
六、培训考核
1、新教师学籍管理和结业考核办法按照《瑞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班学员管理办法》执行。
2、新教师在结束前须完整填写《新教师培训操作手册》,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区、学员所在单位组成考核组就学员培训期间的“德、勤、能、绩”组织考核。结业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按规定上报市教育局。
篇三:新教师个人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教学环境和教学常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新课程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专业成长,使新教师顺利启航,为将来在教海劈波斩浪、扬帆远行打下坚实基础。为此,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新教师培训意见精神以及本镇实际制订本学年新教师培训计划。
二、预期目标
1、让新教师在短时间内熟悉学校,熟悉工作岗位,进一步巩固新教师的专业思想,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
2、初步掌握学科的教学常规和技能,理解学科的业务知识和内容体系,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等逐步走向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