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评估方案(8)

时间: 03-12 作者:何懿 栏目:方案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六、方法程序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七、结果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八、领导管理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


篇五:教师教学评估方案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它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校教育质量的影响最大,是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开展教师教学评估旨在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改进和提高,使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对广大教师公平的教学工作客观地进行量化评估,以营造竞争氛围,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建设一支能承担素质教育任务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出发点;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为最终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对教师教学评估,要在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理论的指导下,从有利于改进教学工作,推进教改深入,本着为国家多出人才、出合格人才的教育、教学目标,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评估标准,保证评估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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