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单位申报材料(3)
时间: 03-01
作者:王棋钰
栏目:事迹材料
二是强化学习,完善教育机制。我们把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工程。省局机关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各级认真落实省局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按照分级分类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共组织各类培训768期,培训干部41782人次,全系统干部人均培训接近两次,是近年来培训人数、投入最多的一年。加大了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各级认真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干部管理补充意见》,通过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和培养锻炼力度,拓展干部成长进步的空间。省局机关顺利完成了部分处级、副处级干部的竞争上岗工作,各市、县(市、区)局也通过多种形式使一批优秀干部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特别是坚持把培养干部的重点放在基层,把选人用人的重点放在一线,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去年新提拔的19名市局处级领导干部中,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17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已经达到75%。全系统以考试方式选拔了99名基层年轻干部到省、市局机关挂职,同时有80名机关干部到基层任职(挂职)。通过以上措施,省局机关进一步形成了重视学习、重视人才、重视基层的良好风气,干部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干部活力有了新的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强化监督,健全监督机制。省局建立并逐年完善《局机关目标考核项目及标准》,成立了考评委员会和考评办公室,我们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兑现。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函询、廉政谈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省局机关聘请行10余名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公务员录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招投标、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过程监督,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为切实保证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发展,我们始终牢牢把握文明建设的方向,不断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做好税收中心工作,夯实文明创建工作的根基。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促进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也为文明建设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实现了组织收入和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互动双赢。我们不断加大税收管理的力度,税收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全系统的文明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地税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2010年,全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676亿元,同比增长28%,增收367亿元。地税收入总量列全国第6位,增幅高于全国地税系统2.5个百分点,是“十一五”时期收入总量最大、增幅最高、增收最多的一年。围绕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各级大力加强科学管理,税收分析预测水平、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水平、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水平、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分税种分行业管理水平和税务稽查促管增收水平都有了新的提高。省领导先后12次作出重要批示,对地税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做好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工作,营造文明创建优良环境。我们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和谐社会的要求,自觉做到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并重,努力营造法治、公平、文明、和谐的税收环境。在依法治税方面,继续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执法预警,同时,积极推进地方税收立法,《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开创了全国地方税收立法先河,成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地方性税收法规。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各级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坚持把纳税服务作为地税部门的核心业务来抓,在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提高了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围绕给纳税人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我们组织开展了纳税服务需求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了“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开办了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每月一次的“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接待纳税人12816人次,受理问题13567件,全部现场解决和内部限时办结。全年共举办纳税人税法培训1400余期,培训人员达到9.8万人次。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系统的服务功能也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层层成立纳税服务专职机构,积极搭建纳税服务平台,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和“一站式”服务。开展了“擦亮窗口,服务纳税人”活动,使征纳关系更加密切,地税形象不断提升,我局纳税服务工作成为全国税务系统一大亮点,山东省省直机关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简报第33期作了推介。2010年,我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